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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加快推动“三化”建设购置公务车辆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8 09:35:07 发布人:财政厅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3-5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关于加快推动“三化”建设购置公务车辆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8月04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7日 - 2023年08月11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8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9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前附表-2.2.3(3)技术部分技术参数(0~3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分30分,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列明的要求内容作出应答,要求真实、准确,应答要有具体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彩页等,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
变更为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前附表-2.2.3(3)技术部分技术参数(0~3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照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分30分,技术参数及要求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列明的要求内容作出应答,要求真实、准确,应答要有具体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以下技术支持资料证明(任何一种均可):
①提供车辆带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
②提供互联网上下载打印的彩页截图,必须标明详细的查询网址并加盖生产厂商印章,方可为有效车辆技术证明;
③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④投标人认为其他可作为技术证明的材料。
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
5、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8日09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密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联系人:谭培蕾
联系方式:0371-8657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院7号楼6层614号
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0371-6028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东
联系方式:0371-6028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