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袁庄乡2019“一事一议”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袁庄乡2019“一事一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19-303
三、项目最高限价:132.2849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吴家庄村主路两侧绿化、亮化景观提升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加自筹
施工标段:1306949元;
监理标段:15900元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养护期内的监理工作。
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养护期:1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施工标段: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监理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0年3月20日00时00分整至2020年3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之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请认真阅读http://www.xmggzy.cn/zcsc/index.jhtml[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3月20日00时00分整至2020年3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河南省新密市诚信路与溱水路交叉口路南)。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密市袁庄乡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38026273
代理机构:河南蒂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经北六路李南岗嘉苑3号楼1020室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398803
监督部门: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统一信用代码:11410183005307781K
联系人:赵清江
电话:13255966662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或直接访问http://www.xmggzy.gov.cn/zcsc/17438.jhtml。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备份”文件夹须使用U盘存储,密封在纸质投标文件中,在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4.4投标人开标当天应携带CA按开标程序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评标过程中如因系统异常或其他情况无法完成评标时,评标委员将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附件1:投标人承诺书(原件开标当天携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退出所有在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在参加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三、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之前从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投标人承诺书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开标当日持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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